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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巡警执法纠违 遇歹徒行刺身亡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8-02-20 22:20:08

嫌疑人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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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擒拿嫌疑人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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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雪峰背刺重伤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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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落在现场的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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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雪峰身前照片
 
    重庆律师网刑事辩护律师从警方获悉:2月18日大年初三,重庆渝北区,张某骑摩托车违法搭乘,不满民警处罚,回家拿尖刀赶回现场刺伤民警。在被刺多刀、鲜血直流的情况下,民警依然死死抓住对方,直到战友来了才倒下。
 
    2018年(初三)上午11时许,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副大队长杨雪峰带领民警、辅警在石船镇渝长东街十字路口疏导交通时,见石船镇人张某(男,44岁)驾摩托车违章搭乘2人,杨雪峰上前纠违,指出其违法事实,让其到大队接受处理。张某不满,回家拿了尖刀赶回现场,趁杨雪峰不备行凶。杨旭峰腹部、颈部多处受伤,仍紧紧将对方抓住。战友迅速赶过来,将嫌疑人张某控制,将杨雪峰送医抢救。杨雪峰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殉职。
 
    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张某2002年曾因盗窃犯罪被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此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大年初三。许多人还沉浸在新年与亲人团聚的喜悦中。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副大队长杨雪峰在执行公务时,被犯罪嫌疑人张某刺伤颈部、腹部,不幸因公殉职。
 
    杨雪峰生于1976年6月23日,中共党员,1997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长期扎根一线,忠诚履职,多次立功受奖。杨雪峰的同事表示,他不仅是一位好民警、好战友,更是一位好父亲、好儿子。
    
    案发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导案件侦办及善后工作,向牺牲民警家属表示慰问。 
 
    2月19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决定依法对张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目前,此案正在依法办理中。

    杨雪峰生平

    41岁的杨雪峰,1997年入警,1999年入党,一直战斗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第一线,现任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副大队长(主持政工工作),二级警督,荣立2次三等功、获嘉奖7次,获评优秀公务员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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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独有偶,近日,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也发生一起类似凶案。一村支书劝阻社会青年勿危险飓车被捅伤,村民被捅身亡。
    
    当天,永州市祁阳县一群社会青年共九人骑着无牌摩托车在村公路上和村里休闲场所飓车赛车危害群众安全,村支书出来劝阻和制止,这群人不听劝说大打出手还用刀子对着村支书身上剌去。群众见凶徒伤人,村里男人都跑去解救,大家都是赤手空拳围攻凶徒防止逃跑,凶徒丧心病狂举刀狂杀,村支书儿子身上刺了三刀,村支书谭宝联腹部和手受重伤,村民谭国福奋不顾身去想抱着制服凶徒,没在意凶徒的刀突然刺向他的心脏,当场大出血大小便失禁在送去抢救途中去世……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
 

    律师说法


    重庆律师网刑事辩护律师分析:上述两个案例均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所谓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