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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团伙打着贷款的幌子实施合同诈骗600余万元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12-15 22:31:28

    自称是某贷款公司和银行有合作,说是银行老客户,信誉好,利息低,门槛低,而且不需要经过严格审核就可以拿大额度贷款。这样的“好事”看上去像是天上掉馅饼,但背后往往隐藏着骗局。
 
    渝中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打掉了一个以办理贷款为名实施合同诈骗的犯罪团伙,犯罪分子通过电话邀约受害人到公司签定贷款协议交纳服务费的形式实施诈骗600余万元。2017年12月11日,这个诈骗团伙的20名嫌疑人相继被渝中警方抓获,据重庆律师吧刑事辩护律师获悉: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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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供图
 

    80万贷款未到手 4万余元服务费早已打水漂


    市民严先生是一位生意人,今年8月,他通过亲戚的微信介绍,认识了一家贷款咨询公司。因考虑到自己生意急需用钱,他加了该公司业务员微信后,又主动到该公司深入了解贷款事宜。
 
    在公司里,业务员向严先生介绍,利息是每月千分之6.16,且无抵押贷款。严先生觉得比较划算,门槛较低,利息低,便申请80万元的额度,并按照融资服务协议约定提供身份证、房地产证、银行征信证明、结婚证、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并向该公司提供了一张个人储蓄卡,以便申请下来后银行打款。业务员表示,严先生的业务办理需要向公司缴纳40650元服务费,当天严先生就先期支付8000元诚意定金,一周后公司来电话称,银行资质审核通过了,在业务员的督促下严先生补交了剩余服务费。
 
    办理完毕后,严先生正坐等钱到账,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一周后,严先生接到一名自称某银行的男子座机回访电话,告之因个人原因贷款没通过,严先生查到该座机是私人电话,感到情况不妙,当即来到公司所在地时,却发现大门紧锁。
 
    此时,严先生才发现自己被骗了,随即报警。
 

    警方介入调查 将20人的合同诈骗团伙抓获

 
    接到报警后,渝中区警方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该案进行研判分析、深挖细查,发现这家贷款咨询公司实际的操众人为牟某、王某、韩某三人。牟某负责全面管理,王某、韩某主要负责业务。
 
    原来在2017年3月至9月期间,三人合伙招纳多名业务员先后共成立四家类似贷款公司,对多名受害人实施诈骗。调查清楚后,渝中区警方全面出击将牟某、王某、韩某及业务员共20人相继抓获。
 
    落网后,牟某等人交代了操作过程,首先让业务员在网上搜来各种个人信息,然后打电话,邀约受害人,谈好后收取受害人资料和服务费的20%。
 
    随后,业务员把资料再交给交王某、韩某、牟某三人,三人通过某银行网上在线申请生意贷提交受害人的资料和电话进行注册,随后受害人就会收到银行客服电话发出的验证码。据三名嫌疑人交待,正是凭着这种正常的注册验证码,业务员对受害人谎称贷款已获得审核通过,骗取受害人签订融资咨询服务协议,其实是在欺骗客户尽快交纳80%的手续费尾款。
 
    之后公司渠道部人员冒充银行人员给受害人打回访电话,业务员再给受害人解释是自身原因不能获得某银行贷款,也不退还客户所交费用。其实受害人所有资料并没有交到银行,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中也没有帮助客户在某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这一项服务。
 
    据调查,该团伙利用此手法先后骗取客户300余人,骗取金额600余万元。
 

    警方揭秘贷款真相 提醒市民切勿上当 

 
    办案民警分析,这些受骗的市民大多是在“大额低息”的诱惑下上当的,都交纳了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的服务费。而所谓的某银行高额度贷款的幌子,民警通过调查发现,银行根本没有开展这项业务,也不可能外包给公司。
 
    岁末年初,一些打着贷款的幌子实施诈骗的活动有所抬头。一些不法分子趁受害人急需资金周转来增加作案频率。办案民警介绍,这是典型的合同诈骗案。嫌疑人通常抓住受害人急需大量资金,且利息低、门槛低、不需经过严格审核就可以拿大额度贷款的心理,采取网上申请发送验证码,承诺银行很快放款,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等伎俩,最终骗取了受害人的服务费。受害人都没有辨别清楚签订的是融资服务协议,还是贷款合同。警方提醒市民:办理贷款一定要到正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对一些承诺办理贷款的陌生电话或短信要保持高度戒备,要经过多方核实,不要盲目轻信,以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如何预防和预判合同诈骗陷阱?重庆律师吧合同法律师提醒,签订合同前应多方面、多途径核实对方人员、该单位的真实性;通过企业经营范围、涉足领域等方面判断真实性;同时在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真实身份和对方履约能力,切勿盲目冲动,在合同签订时应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的合同法律师咨询。

    重庆律师吧合同法律师以案说法:

    合同诈骗罪概念: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 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