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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车停斑马线 8旬翁拐杖砸车当“赔将”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2-28 17:17:51

渝北男子段祥明在路边餐馆吃个午饭的功夫,自己停在附近的奔驰车的后挡风玻璃就被人砸出了个大窟窿,后了解得知原来竟是自己将车停斑马线上挡住了一8旬老人顺畅通行才惹此大祸。2月26日中午,段祥明向渝北区公安分局回兴派出所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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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车停在路边一顿饭功夫被砸

今天,渝北警方介绍说,2月26日上午11时左右,段祥明将自己的奔驰轿车停放在渝北区妇幼保健院对面的斑马线上,当他从附近的餐店吃完午餐出来,发现自己停车附近有很多围观群众,对自己的车指指点点,走进才发现自己的车后挡风玻璃被砸出了一个大洞。

按照周围群众的指认,他追上了砸他车的拄着拐杖的老人,老人嘴里还一直在说:“你挡着了我的路,我就要砸你的车。”见状,段祥明随即报了警。

老人一拐杖下去可能损失上万元

接警后,渝北区公安分局回兴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老人带回派出所。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原来居住在该医院附近小区的这位老人左广明,他每天都会拄着拐杖通过事发地的斑马线到附近木鱼石公园散步,当天他看到那辆车停在斑马线上,加上自己行动不便不好通过,心中顿生不快,一怒之下便用随身携带的拐杖砸坏了该车的后挡风玻璃。
被砸车辆为奔驰车,保险公司评估大约损失上万元,但是此次车辆被砸,系人为造成,不在保险范围,遂不能通过保险公司报销此次费用。

民警协商促和解老翁赔1800元

渝北回兴派出所民警了解得知,今年左广明已经81岁,十多年前因中风造成了偏瘫。

司机段祥明将自己的车停放在斑马线上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考虑到肇事者年事已高,身体残疾,家中经济困难,司机段祥明又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渝北回兴派出所民警采取了协商解决的处理方式。


后经渝北回兴派出所民警积极协商,左广明的儿子也赶到现场进行了沟通,最后取得了司机段祥明的谅解,赔偿了段祥明1800元,圆满解决了该起纠纷。司机段祥明违反规定乱停车,已由交巡警进一步调查处理。

重庆律师吧提醒市民朋友遇事要冷静,切莫冲动,一旦触犯法律后悔也晚了。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辆,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尤其是不能占用消防通道,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如果酿成严重后果,还就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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