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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缴纳交通违章罚款 重庆120人上失信名单被曝光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8-30 23:17:23

    重庆律师吧交通律师从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对已开具罚款处罚决定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超过法定期限未缴纳交通罚款,经催告仍未缴纳的,交管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罚款处罚决定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目前,重庆市公安交管部门已向超期缴纳交通罚款的416人送达了催告通知书,有296人补缴罚款,仍有120人未缴纳,为督促相关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交巡警曝光当事人名单。


    重庆律师吧交通律师提醒

    一、交通违法处理时限

  (一)车主或驾驶人在接到道路交通违法告知后,应及时前往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

  (二)对已经作出罚款决定的,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三)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在收到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15日内接受处理。


    二、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渠道

  (一)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重庆农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指定柜台及网上银行进行缴款。

  (二)1.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cq.122.gov.cn);

    2.重庆交巡警【支付宝城市服务】【官方微信】;

    3.交管12123APP进行网上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