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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大学生试用期可以不发工资吗?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12-26 23:27:45

    最近有个别应届大学生在线咨询重庆律师吧,称用人单位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没有给他发工资,问这种情况是否合法。重庆律师吧劳动纠纷律师在线答疑,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用人单位不给予试用期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对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单位,《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此,对于用工单位不给于试用期员工工资的,更应该受到处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并请求劳动合同纠纷律师帮助维权。
 

    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甚至为0该如何维权?

 
    1.员工在遇到最低工资标准侵权时,关键是要保留好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对于该份证据,劳动者应该保存好。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证明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存在是有一定难度的,劳动者需尽量收集和保存在用人单位所留下的一切有文字记录的材料。
 
    2.可请一起工作过的同事作为证人证明。工资单为企业发放工资的时候需要由职工签收的工资凭据,可作举证证明。有些企业采取的是直接将工资打人职工银行卡的方式发放工资,这样拿工资卡或者存折即可以作为工资发放的证明。但是如果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在证明工资数额上公司就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因此能够证明劳动关系是关键。

 

   哪些工资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下列劳动报酬不应计算在最低工资中: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包括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和住房补贴等;
 
    4.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列入最低工资的其他收入,通常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我国法律强制性规定,试用期的工资是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是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要求它支付差额部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请在线咨询重庆律师吧劳动合同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