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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司机租车练手出事 同事顶包被耿直保安“拆台”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2-07 23:10:53

为了让自己的D照升证,2月6日,男子广某便租来一辆车练手。不料,没有准驾资格的他技术不过关,在港城两江产业园倒车时发生单车事故。事故后为了逃避责任骗取保险,他试图上演掉包计,让陪练的同事顶包。不料,两人的谎言却被一位目睹了事故的耿直保安拆穿了。
 
当天22时许,江北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勤务寸滩大队民警接到报警,报警人广某称自己乘坐同事王某驾驶的一辆租赁小车,撞上一栋建筑物的外墙,造成外墙损坏和车辆尾部受损。
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勘察现场后,却发现了事有蹊跷。民警询问时,报警人广某说话支支吾吾,在过程中,民警从一名值班保安口中发现了问题。保安告诉民警,开车的并非是王某,而是报警的广某。民警再次询问两名当事人,两人却坚决否认保安的说法。
 
随后民警通过调取视频监控还原了事实真相,在铁证面前,广某无奈承认了自己撒谎,自己只有个准驾D照的驾驶证,为了考试升证,租了一辆小车,找来了同事王某陪同练车,因不熟练操作不当撞到了墙上,事后为了骗取保险赔偿,就想出这个办法试图蒙骗民警。
 
民警对王某和广某两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项,“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对广某处以记12分罚500的处罚。

重庆律师吧提醒:明知他人存在依法不得驾车如无证或者醉酒等情况,还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造成损害后果的,出借人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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