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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扣证期间骑摩托 涉嫌多种违法被查处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2-16 21:30:21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是每个机动车驾驶人应知的常识。可最近,偏偏有驾驶员驾驶未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上道行驶,结果被累计处罚两次,记满24分。

2月15日9:18,南岸区交巡警支队花园路大队民警在光电路设卡盘查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两轮摩托车上道行驶,后排乘客未戴安全头盔,民警立即将其拦下进行核查。

经核实,该驾驶员姓贺,2016年11月因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已被交巡警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其驾驶证也在扣留期间。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对贺某在驾驶证扣留期间仍上道路行驶处以罚款20元,对其未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行驶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乘客未戴头盔处以罚款10元。目前,贺某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24分,将面临科目一、科目三的重新学习和考试。

重庆律师吧律师提醒: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如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除了将面临罚款外,还将被给予相应记分,请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做到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