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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117条河流禁渔 “野生鱼庄”不论真假都要遭查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3-01 22:54:14

为期4个月的禁渔,昨日起,在我市117条河流全面实施。期间,只要打野生鱼招牌的,不管卖的是真野生还是假冒的,都要查处。同时,一些大型鱼庄已开始进购生态鱼替代野生江河鱼。而在渔政等多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中,两小时巡航未见钓鱼人员。
 
今年起禁渔期延长1个月
 
我市1984年开始实施禁渔制度,今年起,禁渔期调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比此前的3个月延长了1个月至4个月。

 昨日0时起,我市辖区内天然水域进入禁渔期。禁渔区包括: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綦江等117条河流。
 
禁渔期内,全市天然水域禁渔;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确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市农委批准。
 

两小时巡航执法未见钓鱼者
 
昨日,渔政、长航公安、水警等部门,开展联合巡航执法。

上午9点,江北嘴,先期开始的禁渔启动仪式,执法人员就此前收缴的蓄电池、渔网、矿灯等非法捕鱼工具,进行了集中销毁。
随后,执法船从两江交汇处出发,沿长江逆流而上,一直到铜元局掉头。

记者注意到,至上午11:30,为期两个半小时的执法行动,和去年同期零星的钓鱼者相比,今年两岸的钓鱼人员已没了踪影。
 

禁渔期打野生鱼招牌可举报
 
渔政部门在禁渔期内,将协同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开展禁渔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渔业违法行为。

在禁渔期、禁渔区采用“电、毒、炸”的方式捕捞天然江河鱼是犯罪行为,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禁渔期内,如果市民看到餐馆打着江河鱼招牌,可向渔政部门举报。如果是野生江河鱼,渔政部门将予以查处;如果是冒充的江河鱼则属欺诈,工商部门将予以处罚。

此外,禁渔期间,如果在天然流域比如长江、嘉陵江、乌江等流域沿岸游钓,则属于违法行为。针对一般游钓行为,执法人员将采取口头教育的形式进行劝导,对于情节严重者,将处以50~200元不等的罚金。
 
禁渔投诉举报电话
 
市渔政处67995595   渝中区63837110      大渡口区68835575   江北区67855305   

巴南区66221151    沙坪坝区89857306   九龙坡区68826397   南岸区62802546

北碚区68863568     渝北区86016006        两江新区67463858
 

新闻纵深:能否365天都禁渔?潼南正试行


如今野生鱼资源越来越少,是否可以全年365天全面禁渔呢?目前,潼南区正在试点全面禁渔。
 
2016年10月20日,潼南区农委在桂林街道洗布塘处召开了“潼南区禁渔区渔业船舶拆解现场会”,正式启动了禁渔区渔业船舶拆解工作,潼南涪江水域全年365天全面禁渔正式施行。

潼南禁渔区范围为三块石拦河大坝至潼南航电枢纽工程大坝之间的涪江干流及支流,全长20余公里,面积约6.22平方公里。该水域内共有渔民95户,渔业船舶193艘。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禁渔区内所有渔民全部转产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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