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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去年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52603件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9-01 22:40:05

     社保、带薪年假等成劳动争议焦点

     重庆律师吧劳动律师从有关方面获悉:今日,由重庆市人社局、重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办,重庆市人才大市场承办的首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辩论赛”迎来了小组赛最后一场比赛。来自27个区县(自治县)人社局的21支辩论队,经过三天紧张激烈的角逐后,四支队伍脱颖而出,分别获得小组第一。9月28、29日将进行最后的决赛。

     社会保险等权益类纠纷占9成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又没有证据,如果非要坚持程序正义,又怎样保证实体正义?”今日,在我市首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辩论赛上,辩手们就劳动争议仲裁专业领域的热点问题展开激烈的论辩。据悉,本届辩论赛以提升全市仲裁员队伍综合素质,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普法宣传形式为重点,促使仲裁员增进业务学习、相互交流。

    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兰云鹏介绍,去年我市41个仲裁机构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2503件,与2015年相比下降约13%。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工资,尤其是拖欠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权益类问题仍是劳资争议焦点,每年占到立案受理案件数的近9成。

   从最近两年处理的案件看,单位告劳动者、要求支付违约金,劳动者告单位、要求支付未休假待遇(包括未休年假、婚假、产假),劳动者告单位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赔偿金的案件所占比重也在迅速增长。随着00后进入适龄劳动阶段,90后大批进入职场,年轻一代的劳动者越来关注自己的休假等权益。

    未来可用手机申请劳动仲裁


    据介绍,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在劳动争议仲裁方面,我市也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措施。比如,针对文书送达难的问题,我市在去年制定全国第一个仲裁文书邮政投递标准,同时启用全国第一个调解仲裁法律文书邮寄专用快递,并在全市推广使用,从去年和今年上半年反馈的情况看,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节约送达成本60万元左右。
“将来还可以在手机上申请仲裁。”兰云鹏表示,重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移动APP预计在年底正式上线,采取实名制注册登录,届时大家可通过手机APP申请立案,拍照上传证据,并自主查询相关案件进展、各类公告、以及网上预申请仲裁。除了涉密案件外,移动APP未来还将公开劳动者和企业的仲裁信息,也就是说,职工和用人单位在找工作和招人时,可以了解哪些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较多,哪些劳动者跳槽频繁等。

   而针对拖欠工资、工伤保险等纠纷,市仲裁机构一直对该类纠纷开通了“绿色通道”,从立案、庭审到文书送达,办理期限大为缩短,其中工伤保险争议平均缩短30天,农民工劳动报酬争议缩短20天左右。对这两类纠纷,用时较以往缩短了一半,实现受理1个月内搞定。据了解,目前,我市仲裁机构还正在加紧拟制对特殊案件,如追索工伤医疗费、追索工亡待遇、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的相关规定,以进一步规范该类案件的处理,使“绿色通道”惠及更多有需要的人。

 

    十大劳动争议热点问题解答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近两年的劳动常见纠纷问题,重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了梳理并答复。

    1.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如何确定当事人?
    答:应当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当事人。

    2.用人单位分立、合并的如何确定当事人?
    答: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
    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3.与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发生劳动争议,如何确定当事人?
    答: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4.履行劳务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如何确定当事人?
    答:劳动者因履行劳务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申请仲裁,以派遣单位为被申请人;争议内容涉及用工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被申请人。

    5.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劳动者如何维权?
    答:因单位原因,职工未休或未足额休年休假的,可要求单位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6.用人单位不买社会保险,怎么办?
    答: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7.劳动者受工伤后,用人单位不理睬怎么办?
    答:应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申请劳动仲裁。追索工伤医疗费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员会可裁决先予执行。

    8.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能否要求赔偿?
    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但劳动者违反约定提前离职的,用人单位如何维权?
    答: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10.用人单位未参加失业保险,劳动者离职后无法领取失业金怎么办?
    答: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