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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高压线下烧纸钱引燃通讯光缆 幸好民警在此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11-29 20:26:34

    重庆市渝北回兴宝圣湖公园至湖滨西路一段矗立着两座高压线铁塔,上面的高压线贯穿沿线小区。2017年11月28日20时许,位于湖滨西路城市假日小区前高压线铁塔下面电线(通讯光缆)突然起火,幸亏在湖滨西路一带巡逻的渝北区公安分局宝圣湖派出所民警和队员第一时间赶到,及时用灭火器将火势扑灭,才没有酿成严重的后果。

    据重庆律师吧律师11月28日20时46分,宝圣湖派出所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两江时光高压塔(湖滨西路城市假日小区前高压线铁塔下面)有一电线起火,火势很大,无人员受伤,求助民警。(已告119)。”

    “高压线起火了?!这还得了!”值班民警立即与报警人取得联系核实清楚起火的准确位置。核实清楚地点后,值班民警立即驱车前往事发地点。

    在湖滨西路桥头,出警的民警正好遇到赶来灭火的消防官兵,没跑几步,意外碰到正在滨西路出警的民警刘志强和巡逻队员伍发云和老邓。刘志强看到前来出警的同事一脸的诧异:“火都被我们扑灭了,你们还来干嘛?有人报警了?”原来刘志强先前带领队员伍发云在兴科路出完警,顺道在兴科二路沿海联学院方向巡逻,当他们巡逻湖滨西路警务室处突然看见城市假日高压线铁搭处冒起滚滚浓烟。

    “不好,铁塔那里起火了,上面有高压线,火势蔓延开来不得了!”刘志强喊上在一起巡逻的老伍和老邓前往灭火。幸亏停放在警务室前面巡逻车后备箱里有灭火器,刘志强赶紧带领协勤队员提着灭火器开车飞奔起火事发地点。好在刘志强一行人第一时间赶到起火的现场,由于火才刚燃起来不久,火势还不是很大,刘志强和伍发云用灭火器对准火源第一时间将火扑灭。刘志强等人刚把火扑灭正在排查起火原因时,没想到值班的同事和消防队员都赶了过来。

    经民警现场排查,初步判断系路人在湖滨西路城市假日小区前高压线铁塔旁拐角人行道外侧栏杆下面烧纸钱(现场有燃尽的纸灰和一个红色的打火机)引起,人行道外侧栏杆上沿捆绑在一起的四股小拇指粗的黑色通讯光缆塑料外壳燃烧。由于刘志强等人及时灭火,大火只将拐角人行道外侧栏杆下面的3米左右光缆外壳烧掉。起火地点铁塔上面有高压线,在燃烧光缆旁边就有大片的竹林,一旦竹林起火后果将不堪设想。机缘巧合正好碰到刘志强带领协勤在附近巡逻及时用灭火器扑灭大火才没有酿成严重的后果。

    岁末年关,不少市民有在户外烧纸钱的习惯,重庆律师吧刑事律师提醒市民:不要再人员密集场所和有电线、光缆的公共场所燃烧纸钱,这样极易引发火灾,一旦引发火灾且造成严重后果将构成失火罪而被重罚。《 刑法第115条第2款》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犯失火罪的个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