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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官司,请的都是假律师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6-09-29 23:49:31

老人遭遇假律师被骗23万元

  花23万元打了10年官司都没了结,后来才知请的“律师”是假的,却申诉无门。最终检方通过一份文书上的小细节锁定证据,将冒充律师的骗子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老人因再遇假律师险些自杀

   为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武汉的肖婆婆打了近10年官司。2009年5月4日上午,因败诉不服,肖婆婆到省高院申诉,在大厅结识了一名姓童的男子。

   童某自称是“湖北华明维权事务所的律师”,打包票能让肖婆婆赢得官司。肖婆婆和老伴钟爹爹聘任他为“代理律师”。随后一年多,童某以诉讼费、打发费等名义,先后从老人手中索取23万余元费用,但官司却迟迟没有回音。此后的10年官司中,肖婆婆先后请过多名“律师”,但最后她发现对方都不是执业律师。

   期间,肖婆婆还将童某介绍给要打官司的谭婆婆。2010年10月,谭婆婆请童某给自己的儿子打离婚官司,先后支付了2.8万元费用。但离婚案还没有了结,童某却被警察抓了。

   肖婆婆得知自己再次遭遇骗子,还连累亲友并欠下巨债,自杀被人救回。

伪造律师名片露马脚

   2011年1月,童某的诈骗案被移交到青山区检察院公诉科,搜集证据定罪让检察官犯了难。

   提审中童某坚称,他是以法律工作者的个人名义为肖婆婆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取的费用均是对方自愿支付的诉讼代理费。由于没有人证物证,根本无法证明其冒用律师身份骗钱。

   经过多次退查搜集资料,检察官终于在一份“湖北华明维权事务所”的指派函中,发现童某名字背后赫然写着“律师”二字。通过深入调查,检察官发现该事务所根本就不存在,童某也无律师资格。

   最终经过一审、二审和申诉,案件历时两年半终于作出审结。童某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但因其拒不交代赃款下落,其户口登记的家庭住址也因拆迁不复存在,童某及其一家的财产信息为零,赃款无法追回。

   考虑到肖婆婆当前家庭确实困难,青山区检察院决定,从司法救助专项基金中拨款一万元安抚老人。

部分法律工作者冒充律师

   走访武汉某法院门口的多家“维权事务所”、“法律咨询”门店,发现坐在店里接受咨询和受理案件的,多为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者,鲜有持律师执照的律师。

   在这些事务所中,有的法律工作者在无法提供律师身份证明后,会以“价格便宜”、“官司简单”等理由,尽力说服委托人直接找他们代理诉讼一些诸如离婚等简单案件。

如何区别法律工作者与律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师有本质的区别:

 

1.律师的执业机构叫“某某律师事务所”,对外执业统称律师,执业持《律师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叫“某某法律服务所”,对外执业统称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持《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2.律师可以从事刑事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从事此项业务。

3.律师能在全国范围受理案件,法律服务工作者不能跨省办案。

4.律师的学历至少是法律本科,必须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根据我国司法部的部门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条件是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而法律工作者仅是由地方司法机关组织考试或考核即可取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