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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例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驾驶案宣判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7-25 22:46:09

    重庆律师吧刑事辩护律师从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7月24日,重庆市首例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驾驶案,在南岸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该案被告人因危险驾驶罪被南岸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案情回顾 90后小伙非法装载危化品

    今年年初,各大媒体报道了一位孝顺的外孙考虑到外婆春节期间无人照顾,便开车带她进城游玩。孝敬老人原本是件好事,但方法却用错了。原来,这个小伙子开的车子是一辆厢式货车,且货车内装载的货物是1.4吨危化品。

    2017年1月20日,17时许,朱某(男,24岁,重庆市沙坪坝区人)驾驶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渝A78V26轻型厢式货车运输20桶(共计1.4吨)工业磷酸(属于危险化学品),从南岸区鸡冠石川东化工公司前往沙坪坝区陈家桥源兴隆金属表面处理剂厂。该车途经南岸区开迎路G50S高速路收费站时,被总队和高速公路四支队执法人员查获。随后,总队将该案交南岸支队侦办。

   非法装载危化品 法院裁决实现有效打击

    据了解,朱某(男,24岁,重庆市沙坪坝区人)驾驶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渝A78XXX轻型厢式货车运输危化品共计1.4吨,立案侦查后,该案移交南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侦办。

   鉴于此案在全市尚属首例,今年3月份,市交巡警总队与南岸支队成立了专案组,积极探索,多方查阅全国其他省市同类案例,仔细研究其立案的依据和标准,逐步完善补充证据材料,全面收集了嫌疑人供述及辩解、证人证言、现场指认、生产厂发货记录、危化品测试报告、行车路线、G50S高速收费站车流量统计、驾驶人及车辆运输资质等证据,形成严密证据链条。

   5月份,该案由南岸区检察院向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7月份,南岸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该案被告人因危险驾驶罪被南岸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的处罚。

   据悉,这是重庆市首例因违规运输危化品,以危险驾驶罪被定罪处罚的案件,极大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对全市危化品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据重庆律师吧律师了解,2017年“打非治危”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深入推进联合整治行动。截至6月20日,重庆全市共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38起,查处非法营运行为3433起,侦破严重超员类危险驾驶案件3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