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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引追尾事故 双方都要接受处罚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8-19 23:16:13

   今日早上,重庆市大渡口区凤祥路发生追尾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造成事故的原因,竟是两车驾驶员开斗气车引发。重庆律师吧刑事辩护律师了解到,作为惩戒,双方都要接受警方处罚。

    早上7:18,接到报警后,交巡警西城片区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向两位当事驾驶员了解了情况。

    在建桥园区时,前车白色小车行驶较慢,后车绿色的东风面包车着急一直鸣喇叭,白车故意踩了一脚刹车,差点引起后面绿色车辆追尾。

    这时,绿车驾驶员超过白车,为了报复白车驾驶员也学前车踩一脚刹车,随后两辆车一前一后相互追逐,开起斗气车,当车辆行至凤祥路段时,因路面狭窄导致追尾。幸好,没有人员伤亡。

    经民警初步勘查,两位驾驶员不顾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相互追逐造成了交通事故,民警对当事驾驶员进行了现场处罚,并对双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前后追逐造成交通事故的两车同等责任。

    重庆律师吧特别提示:夏季高温,司机驾驶车辆千万不要意气用事,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于路怒症引起的,有些还造成了车毁人亡的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