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即日起 重庆交巡警重拳强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8-27 00:03:37

    重庆律师吧从市交巡警总队获悉,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按照部局“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和市局正在全市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向媒体通报强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交巡警职能职责,在其他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力度不减、持续强度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
 重庆市交巡警总队供图
 

    强化勤务安排 切实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路检查控

    重庆律师吧律师从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了解到,从即日起,警方将根据危化品运输车辆(特别是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运输信息,以危化品运输车辆驶出危化品生产、销售企业,驶入危化品使用企业的必经之路为重点,针对性安排专项勤务。检查内容包括:驾驶证、行驶证、押运人员的押运证、非法改装、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外观标识、车辆安全防护装置、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超速、超载、违法进入禁行区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另外,对大批量的危化品运输,将采取警车护送等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路面管控。

 

    加强禁行区域危化品车辆管控 严查闯禁车辆

    据悉,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将在主城区范围将对危化品运输车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严格规定通行线路、时间,严查对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其他各区县交巡警支(大)队对限行区域实行闭合式卡口管控,将已掌握的全市危化品运输车、全国剧毒化学品运输车纳入布控,对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规定其行驶时间和路线,并在沿线卡口予以标注,对其车辆安全性能、荷载情况等项目进行检查。

 

    运用大数据分析 创新“战法”靶向治理

    据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危化品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将充分运用“数据分析和战法指导”,利用已掌握的危化品运输车、剧毒化学品运输车线路、时间等信息,特别是重点针对化工园区进行全封闭监控圈,对进出货车进行全时段监控,并通过系统筛查,对长期多次进入重点区域的非危化品运输车辆性质的货车和未审批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进行筛选和重点检查,同时,运用卡口、监控等系统进行“大数据”分析和轨迹分析,对涉嫌跨路线、跨时间违行驶的,将组织拦截检查,有针对性的进行执法。
 

    运用多部门合力加强源头排查隐患治理

    各交巡警支(大)队将按照隐患歼灭战的整体部署,每月会同交通运输、工信、质检、工商、安监等部门,对辖区所有危化品企业、客运企业,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车辆驾驶人、危化品车辆押运人至少开展1次集中排查,并建立台账,做好排查登记。对排查发现的企业、车辆、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要分类治理。同时联合辖区交通、安监等部门集中统一行动,落实违法行为转递、抄告制度和每月通报、研判制度等制度,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出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坚持辖区政府主导,部门联合执法、共同严厉打击的思路措施,严格依法上限处罚。
 

    强化隐患治理 严格五个一律处罚

    危化品企业、车辆、人员:对不具备从业资质的企业、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和押运员,一律交由交通运输、安监部门依法取缔;对未落实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设备和相关监控管理制度的企业,一律依法处罚并严肃追责;对逾期未检审的车辆和驾驶人,一律停运责令参加检审;对不合格、与车辆不匹配的罐体,一律停运限期整改;对不掌握专业知识、安全意识差的驾驶人和押运员,一律待岗进行培训;对存在非法改装、伪装行为的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和车辆维修单位、厂站、处所,坚决依法严惩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同时,要对非法改装、伪装车辆所在的企业、货主及驾驶人进行严厉处罚。

 

    重点排查内容

    1危化品生产、销售、运输企业    一是从业资质情况;
    二是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是对危化品运输全过程履行动态监控职责情况;
    四是检查生产、销售台账和灌装危化品记录情况;
    五是其他安全隐患。
    2 危化品运输车    一是运输许可情况;
    二是安全技术状况;
    三是罐体是否合格、罐体与危化品运输车是否匹配;
    四是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情况;
    五是定期审验情况;
    六是其他安全隐患。
    3 危化品车辆驾驶人和押运人:
   一是从业资格情况;
    二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审验等情况;
    三是掌握专业知识情况。
    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总队与市政府应急办、消防部门、急救部门、安监部门畅通联系渠道,制定了危化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如接到危化品车辆的交通事故报警后,立即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对可能发生泄漏、燃烧、爆炸或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的,要启动重大级(Ⅱ级)橙色预警;对已经发生泄漏、燃烧、爆炸或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的,要启动特别重大级(I级)红色预警。同时,要报告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指挥属地及相邻交巡警支(大)队部署警力,实施道路交通管制,保障应急救援通道畅通,落实现场处置措施,及时、有效地组织施救,减少事故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