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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院与工商联联合发布区意见保护民企发展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12-26 12:10:48

重庆律师吧从有关渠道获悉:为了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创造力,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工商业联合会昨日联合发布《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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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包含16条具体内容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协商,制定该意见。意见共16条内容,简言之可分为两点认识、明确三个要求、推进六项工作、创新五项机制,即“2+3+6+5”工作方案,形成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司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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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企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推进六项工作”,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民营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平等刑事保护。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犯罪与行政违法、犯罪与民商事纠纷,依法审慎对待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性行为。

二是强化民商事审判保护职能。《意见》要求要正确树立民商事尤其是商事裁判理念,尊重意思自治,严格限制认定合同无效的范围;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现象,《意见》提出妥善审理涉及民营企业的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支持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

三是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配齐配强两江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团队,支持和鼓励在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创新上先行先试,充分发挥两江知识产权法庭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引领作用。

四是加强民营企业救治和退出的司法保障。完善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及时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民营企业破产案件。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的特殊功能,帮助和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民营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对于产能落后、“无产可破”的民营企业,积极引导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实现优胜劣汰。

五是依法维护民营经济主体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切实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维护民营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妥善审理涉及行政许可的行政诉讼案件,落实民营企业的平等待遇,促进公平竞争。

六是强化民营企业的执行兑现。《意见》明确提出要对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同等对待。执行中,慎用保全、查封、冻结、扣押、拘留等措施,对民营企业提出外地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予以协调,尽量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当影响。完善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得以实现。

据介绍,意见由市高法院与市工商联共同发布,意在加强双方在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方面的互动协作。重庆律师吧通过了解得知,双方还制定了多项沟通协调创新机制,以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落到实处。
 

    案例


    商告官获胜 餐馆办许可证职能部门设门槛为难

    昨天的发布会上,市高级人民法院还通报了近年来我市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典型案例。其中,就有我市某区十字坡餐馆诉其经营所在地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行为违法案。

    据介绍,原告十字坡餐馆于2013年3月19日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该证有效期限为2013年3月19日至2016年3月18日。2016年2月29日,原告向被告当地某镇人民政府申请延续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被告要求原告按照《某镇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汇签表》的填写要求,经过被告及餐馆所在地管委会的拟办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后,才能为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延续。

    经审查,被告在原告申请办理食品流通延续许可的过程中设置《某镇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汇签表》的行为,没有法律规定,被确认违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一)项的规定,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某镇人民政府设置《某镇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汇签表》的行为违法。

 

   定制调解方案 促成民企债务纠纷诉前化解

    左建等与重庆市蓝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也是十大典型案例之一。重庆市蓝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荣昌区一家专业生产各种铝合金压铸件及机加成品的民营企业。2013至2015年期间,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多次分别向左建等68人借款共计5185万元。当时借款均已到期,公司资金出现困难,无法偿还上述及借款及银行贷款,面临破产。

    重庆市蓝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虽面临资金困难问题,但生产经营能力较强,如能挺过当前困难时期,待市场销售情况好转,就能顺利渡过难关。如果公司就此破产,300多工人将失业,诸多债权人债权也难以全部得到清偿,将会造成社会问题。

    荣昌法院在受理调解申请后,对重庆市蓝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经营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调解方案。

    调解方案拟通过分期还款延长还款时间或债转投的方式,减轻企业当期还款债务,使企业能轻装上阵。同时,针对债务的类型不同,银行金融借贷类债务借助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作用,协调各金融机构对该企业的借款采取降息方式,不断贷、不抽贷;民间借贷类借款,采取多部门协调,让债权人考虑到公司现状,自愿保本停息,由企业与全体债权人订立一个标准的还款计划,在荣昌法院达成还款协议,降低企业的讼累,减少企业的诉讼成本;对于已经进入执行的债务,协调申请人与企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与其他债权人统一一个还款标准。

    荣昌法院在调解过程中,汇集多方化解力量,会同区内相关部门,多次召集当事人双方协商,最终达成债务分期八年偿还本金或债权经企业资产评估后转股权的协议。
本案是民营企业债务纠纷诉前化解的典型案例。许多企业因为面临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银行等债务而陷入经济困境。如对此类企业简单采用破产清算方法处理或任其发展,将使债权人、企业和职工均陷入多方失利的局面,甚至将一些前景很好的企业直接推入破产困境。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多元并举,多力合作,促使债权人与企业协商,延长还债期限,让企业渡过暂时困境,给了企业再次重生机会。